希阿荣博堪布:无明不是单纯无知 带来无量无边烦恼
发布时间:2024-12-21 02:21:19作者:地藏经全文网世间万物相待而存,缘起性空何必执着。
心的本然状态是超越痛苦的,只因为我们错误的见地、错误的行为让生命显现出种种局限性,才感受到忧苦缺憾。我们被善业牵引走向暂时和究竟的安乐,恶业则将我们引向痛苦,一再的痛苦。恶业即身口意的错误行为,它们源于对人和事物的错误认识。错误的认识可以纠正过来,因而错误的行为是有可能改变和停止的。既然改变了错误的行为,痛苦就有可能结束,不仅是单个的痛苦,还包括轮回中所有粗大、微细、各式各样的苦。轮回的苦消失了,限制不再,这种状态称为解脱、寂灭或涅槃。
痛苦由恶业而来,恶业由烦恼来。
什么是烦恼?人常说“烦恼众生”,可见轮回众生起心动念、言谈举止无不是烦恼。烦恼中有十个叫作根本烦恼,即贪、嗔、痴、慢、疑、身见、边见、邪见、见取见和戒禁取见。贪、嗔、痴、慢的意思,大家应该基本了解,这里不多解释。疑,指对佛陀开示的真理心存猜疑。身见,指执着这个身体为“我”。边见,指断见和常见:断见是认为“我”死后归于断灭,人死如灯灭,什么也没有了;常见是认为有一个恒常不变的“我”,有一个不变的灵魂或主宰。邪见,指拨无因果。见取见,指坚持认为身见、边见、邪见这几种“见”是绝对正确、不容怀疑的。戒禁取见,指外道认为违反事物的客观规律,不当做的偏去做,凡事都反着来,这样才能获得解脱。比如认为杀生、自杀、不停地洗澡、极端的苦行等等可以证得涅槃解脱。
无量无边的烦恼由无明而来。
无明,指对人和事物错误的认识。就人而言,认为有一个独立、固有存在的“我”,继而对这个“我”生起执着,然后对“我的”生起执着。就事物而言,认为有独立、绝对、不依认识而客观存在的事物。这样的见地之所以错误,是因为它与人和事物的真实状态相反。无明不是单纯的无知、不知道,无明是指错误的认知。比如一个苹果,它若在你看不到的地方,你对它的存在是无知的;它若就在你眼前,你看见了,却以为是一个橘子,则是错误的认知。我们对世界的认识正是这样:并没有一个真实的世界在别处,真实就在眼前,只是我们的认识出了问题。“佛法在世间,不离世间觉”,我们的见闻觉知造成假象,当体转过来就是实相。离此另向他处求实相,犹如离波求水。
“认识”不仅是智力层面的理解,懂得道理而已,还要把这道理拿到身心上实实在在去验证,真正见到才算数。
“你见与不见,我都在那里。”见到了,才知道一直在那里,从未离开;没见到,自是咫尺天涯,相逢不相识。
佛教中讲“无我”,这个“我”是指独立、固有、恒常的存在,可以是人,也可以是物、事件、现象。“无我”是说人、物等等没有独立、固有、恒常的存在,因为任何现象都是缘起的,随条件的聚合、变化而生成、变化、坏失。
我们都有一个根深蒂固的“我”的观念。什么是我?你会说这个身体是我。身体由地、火、水、风这“四大”组成:地指肌肉、骨骼、器官、毛发等;火指热量;水指水分、血液、体液等;风指呼吸、气脉等。这其中包括有形的,也包括无形的。单个来看,我们很难说肌肉、骨骼、器官或热量、体液、呼吸是“我”。当切除器官、截肢或者吐唾沫、理发、呼吸时,我们不会认为自己被切除了,或者被吐到了地上,被呼出去又吸进来——没人会这么想。当然,思想、意识也不是“我”,因为思想意识只是一个个念头,前念已灭,后念未生,我在哪里?
可见,“我”不存在于各别的四大和念头中,也不存在于四大和念头之外,而是指身心的组合体。既然是组合体,就是相对、依赖其组成部分而存在,没有独立、固有的自体
。因为由不同部分组成,各部分又都是变化运动的,所以整体形成的同时自然处于解构的状态,不具恒常性。四大和合而成的这个“我”只是一个概念,并没有任何独立自在之物可指认为“我”。然而,人们的常识与之相反,坚信有实存的“我”,并由此生出对“我的”的执着,认为这是我的手、我的头发、我的财产等等,想方设法地呵护保全。事物也是一样,没有独立、固有的自体。比如一个苹果,它当体可析分为果皮、果肉、果核、果仁,这些又可各个析分,无限析分下去,苹果消失了,果肉果仁消失了,微粒微尘也消失了。把世界放到显微镜下,随着显微倍数的增加,整体纷纷消失,宏观化成微观,微观到最后,了不可得。这个苹果不是生来就这样摆在我们面前的,它最初是一粒种子,种在土里,遇到适当的条件,土壤、温度、阳光、雨水等等都具足了,在适当的时机,它发芽,慢慢长成小树,开花结果,然后由工人摘下来,由司机运到城市,由商贩卖,我们买回来,洗干净,放到桌上,才有了面前这个苹果。而最初的那粒种子,也是由另一个苹果那里来,那个苹果也经历了一番奇妙的由种子到果实的旅行。如此不断往前推,即使是一个小小的苹果,来历也可无穷追溯,或远或近地与整个宇宙相关。缺失其中任何一个条件,都不会有此刻面前这个苹果。
世间万物万象,皆相依相待而存在。任何一法,都或远或近地以一切法为缘而生住;一切法,也或远或近地以任何一法为其生住之缘。佛经云:“此有故彼有,此无故彼无,此生故彼生,此灭故彼灭。”诸法互为缘起,这是佛教一个最基本的原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