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十八愿善导释》 009 -“十方众生”释
发布时间:2023-09-11 02:22:09作者:地藏经全文网
第二章“十方众生”释
“十方众生”,这“十方众生”就是阿弥陀佛四十八大愿当中的第十八愿的第二句。“十方众生”是什么内涵?是指什么对象?过去我们有很长一段时间研讨第十八愿之义,也阐释过“十方众生”,不过,在这里要从另一方面来阐释。
第一节弥陀救度之对象
十方众生——弥陀救度之对象。十方三世,一切众生,无一遗漏。
阿弥陀佛是能救,十方众生是所救。阿弥陀佛既然发愿,就一定要有个对象,佛是慈悲的,必须要有救度的对象。
一、弥陀救度无一遗漏
“十方”是指十方世界,我们这个世间是娑婆世界,除了娑婆世界之外,在这个大宇宙当中也有其他世界,有无量无边恒河沙数的世界。“三世”是过去世、现在世、未来世。所以,“十方三世”就时间来讲包含过去、现在、未来,就空间来讲包含整个大宇宙。整个大宇宙任何世界的任何众生,包含过去、现在、未来的众生,都是阿弥陀佛救度的对象。既然这样,“十方众生”这四个字,所包含的非常广,广到没有一个众生遗漏在弥陀救度之外,所以说“无一遗漏”。
(一)一切善恶凡夫
即大师言“一切善恶凡夫”之意,包含逆谤阐提。
善导大师在《观经四帖疏 玄义分》开宗明义的地方,显扬净土门内有要门与弘愿。“要门”,包含定善和散善;“弘愿”,也就是阿弥陀佛的救度,就是善导大师所说“一切善恶凡夫得生者,莫不皆乘阿弥陀佛大愿业力为增上缘”。
若论众生,有所谓“十法界众生”。十法界众生包含圣人和凡夫。圣人包括佛的法界、菩萨的法界、缘觉的法界、声闻的法界这四个法界的众生,他们已经超越三界六道的轮回,不会再造罪造业、受苦受难,已经超凡入圣,属于圣者;另外六法界的众生就是六道轮回的凡夫众生,就是地狱、饿鬼、畜生、天道、人道、阿修罗道的众生:一切众生归纳起来就是这十个种类。
阿弥陀佛所救度的十方众生,本来包括除了佛以外的六道凡夫以及超凡入圣的菩萨、缘觉、声闻三种圣人。可是,善导大师把它浓缩为“一切善恶凡夫”,也就是不包含声闻、缘觉、菩萨的圣者,而只有六道轮回的善恶凡夫
。因为六道的众生不是善就是恶,恶固然是凡夫,善也是凡夫,除非他断除了烦恼、超越了三界,成为超凡入圣的圣人,否则,不论恶人还是善人,都是凡夫;即使上生在欲界天、色界天、无色界天,禅定功夫很深,但都还是凡夫,不是圣人。善导大师用“一切善恶凡夫”来解释十方众生,对我们而言是很贴切的,也让我们容易掌握。因为十方众生看起来范围太广了,我们会误以为“其他众生能够往生,恐怕我没有分,遗漏了我,因为我是一个卑贱低下、恶多善少的凡夫,恐怕是没有分吧”,所以,善导大师就直截了当地用“一切善恶凡夫”来显示十方众生的含义,给我们很大的、绝对性的希望,让我们晓得十方众生就是指我。因为,我即使不是“一切善恶凡夫”之中的善凡夫,也是属于“一切善恶凡夫”之中的恶凡夫;尽管是恶凡夫,但也是往生有分的,并不因为是恶凡夫而没有分。这给我们莫大的希望。(二)包含逆谤阐提
“善恶凡夫”也包含逆谤阐提。善有五戒十善,恶有五逆十恶。这里的恶凡夫,不但包含了十恶众生,也包含了五逆众生、谤法众生,甚至是一阐提的众生。一阐提就是断善根的意思,也就是他否定善恶报应。所以,“一切善恶凡夫”是涵盖着五逆、谤法、阐提的。
二、完全靠佛力而得救
故大师言(《圣教集》726页):“以佛愿力:五逆之与十恶,罪灭得生;谤法阐提,回心皆往。”
这一段法语在善导大师五部九卷之中的《法事赞》内,意思就是说:以阿弥陀佛的大愿业力,善的凡夫固然能够念佛往生,五逆十恶的凡夫只要回心转意、念佛愿生极乐世界,以阿弥陀佛的愿力、阿弥陀佛的佛力、阿弥陀佛的功德力,也能使他五逆十恶的罪消灭,而得生极乐世界,这就是所谓“罪灭得生”。乃至诽谤佛法的众生、一阐提的众生,他只要回心转意、愿生极乐、专念弥陀名号,同样也无一遗漏地往生极乐世界。所以说“以佛愿力:五逆之与十恶,罪灭得生;谤法阐提,回心皆往”,通通都能往生极乐世界,这就是“得生”,这就是“皆往”。
由此可见,以我们自身来讲,若没有佛力(他力)可资依靠,五逆十恶、谤法阐提的我们,都会随着业力,在临终的时候,由于业重者先牵,立即头下脚上地快速栽进阿鼻地狱。可是,因为我们念佛,就乘上了佛的愿力;乘上了佛的力量,就立即不降反升,往生极乐世界了。